食品监管工作总结报告(通用5篇)
admin 2026-01-31 12:02:58 报告 8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第1篇
一是大力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根据省、市下发的任务,我县制定了《2023年铜鼓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共计省转移监督抽检任务235批次,市县级监督抽检任务411批次,目前已按均衡推进的要求完成了全年的抽检任务,其中抽样并检测完成482批次,其中不合格14批次,均已按核查处置要求开展工作。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我县今年计划食品安全快检任务990批次,其中198批次大米重金属检测,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大米快检198批次,已检测198批次,发现阳性批次0批次,其他快检833批次,发现阳性批次10批次,已完成全年快速检测任务。三是大力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及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工作。根据江西省市监局和宜春市市监局下发的《关于加强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的通知》,我县建立了铜鼓县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并投入使用。今年11月,我县检验检测中心在全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中首个通过粮食检测资质认证(CMA),为我县粮食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第2篇
自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作为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和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抓手,高位推动、一体推进、高效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截至目前,系统数据对接完成,全县234名包保干部完成对151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保任务,全部建立责任清单,所有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四个季度,我县都按要求完成了包保督导任务,并将责任牌张贴在商户,督导完成率100%.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第3篇
一是铜鼓县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于2021年开始筹建,在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支持和铜鼓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于2023年4月底正式建成。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铜鼓县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5万元,以平均每户3万元的标准,用于对先进驻集中加工区的前15家作坊搬迁补助、奖励,激励小作坊积极进驻。在2023年5月1日“铜鼓里文旅街区”开园活动前全部正式营业。
二是铜鼓县以创建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为抓手,聚焦食品小作坊“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助推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制定了《铜鼓县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实施方案》,发放专项资金40万等多项措施帮扶进驻小作坊提升,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与食品安全的深度融合、良性互动。根据《关于报送“百企千坊”帮扶行动帮扶主体名单和措施建议的函》(食生函〔2022〕9号)要求,我县确定了1家企业、13家小作坊的帮扶名单,3个基层分局全部设立了食品小作坊帮扶指导员,规范指导13家小作坊完成改造升级,指导1家小作坊品牌“晒红村”获得2023年度江西省“老百姓最喜爱的商标品牌”优秀奖。
三、工作难点
1、监管力量不足,我县共有食品经营单位1814家,而我局无专职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人员。
2、工作任务繁重,大量工作被划入市监部门及食品口,如禁渔退捕、疫情防控、反食品浪费等等,我局食品股还承担经济运行等任何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有关或可能成为食物的相关工作。监管工作抓不住重点,各项整治、中心工作耗费大量监管力量,且基层职权不断增加,人员却得不到补充。
3、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工作难以落实,供货商普遍无法提供有效检测证明。
4、赣溯源系统使用难以推广,目前除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校园食堂能常规使用外,其余食品经营主体较难有效使用赣溯源系统,尤其是食品种类较多的主体。
工作建议:
给基层市监局减负,不扩大职权,不增加工作量,能细化监管重点,抓大放小,让基层能腾出手来安心搞监管。
四、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和打算
1、持续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结合监管中难点痛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3、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第4篇
对商超、大中型酒店、农村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凉菜制作、原辅料使用、“两超一非”等重点环节,凉拌菜、熟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春节等重点时段监管集中力量防控风险。今年来,我局食品经营监管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65人次,开展日常性监督889户次,排查食品安全隐患49处,下达监督整改意见15份。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原料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得到较好提升。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第5篇
明确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城区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为重点实施对象。全县共有实际开展餐饮加工服务的校园食堂45家,目前,全县4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已全部完成教育系统的“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其中同时接入“赣溯源明厨亮灶”的校园食堂30家。全县有大型餐饮服务单位8家,城区有中型餐饮服务单位20家,截至目前全县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18家,其中大型8家,中型10家。基本完成了赣市监办食经〔2021〕6号要求的覆盖率目标:2023年底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城区其他中型(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30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50%。